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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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12.6/kg |
发货期限 | 1-3天 |
供货总量 | 99999999 |
运费说明 | 电议 |
最小起订 | 100KG |
质量等级 | 优级 |
是否厂家 | 是 |
产品材质 | 齐全 |
产品品牌 | 惠宁 |
产品规格 | 齐全 |
发货城市 | 聊城 |
产品产地 | 聊城 |
加工定制 | 否 |
产品型号 | 齐全 |
可售卖地 | 全国 |
产品重量 | 过磅 |
产品颜色 | N0.1 |
质保时间 | 长期 |
外形尺寸 | 齐全 |
适用领域 | 工业 |
是否进口 | 否 |
质量认证 | 已认证 |
产品功率 | 国标 |
工作温度 | 国标 |
防城港不锈钢管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全文如下:为促进物流业发展,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本公告所称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